李斯(约前280年—前208年),秦政治家、文学家。楚国上蔡(今河南上蔡西南)人。初为郡小吏,后从荀况学帝王之术,战国末年入秦,初为吕不韦舍人,后被秦王政任为客卿。秦统一六国后,任丞相。参与制定秦朝的法律并完善了秦朝的制度;主张实行郡县制、废除分封制;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《诗》、《书》、百家语,禁止私学,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;提出并且主持了文字、车轨、货币、度量衡的统一。李斯实行郡县制等政治主张,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。秦始皇死后,他与赵高合谋立少子胡亥为帝。后为赵高所忌,被杀。著有《谏逐客书》和《仓颉篇》。